欧美日韩精品视频在线/99热在线精品观看/bl小sao货都湿透了高h/韩国xxxx色视频免费

首頁
關于我們 稅收法規 財政法規 經濟法規 稅收籌劃 稅收專題 政策解讀 在線答疑 同業交流 財稅處理 輕松學稅 自我測試 實用工具 休閑娛樂 聯系我們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正文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執行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所得稅政策有關審批程序的通知

財稅[2005]109號 頒布時間:2005/7/1 12:12:44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執行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所得稅政策有關審批程序的通知
財稅[2005]109號
頒布時間:2005-7-1
發文單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 (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提高稅收管理效率,現就外商投資企業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5號)第一條第(六)項規定和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的有關程序通知如下:
  財稅[2000]25號文件第一條第(六)項和第二條第(二)項關于“投資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報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投資額在3000萬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資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的規定停止執行。企業可在所得稅納稅申報時自行確定符合財稅[2000]25號文件第一條第(六)項規定和第二條第 (二)項規定的購進軟件或生產性設備的折舊或攤銷年限,但該折舊或攤銷年限一經選定,不得任意變動。
  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在年度所得稅審計時可要求企業提供有關適用財稅[2000]25號文件第一條第(六)項規定和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的事實證據或資料(包括實地調查);凡經審計認定企業不應適用財稅[2000]25號文件第一條第(六)項規定和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的,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進行稅務處理。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五年七月一日

上一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購置國產設備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下一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稅務行政審批后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向中國境內轉讓技術取得收入免征營業稅管理問題的通知
友情鏈接
未經書面許可,嚴禁復制、轉載本站任何內容或建立鏡像
版權所有 撫順順陽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0 www.LnC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郵箱:1316994765@qq.com  http://www.dyfszj.com  公安機關備案號:21040202000186   備案號:遼ICP備10207793號-1 技術支持:沈陽同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