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補償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頒布時間:2011/7/18 12:12:20
離職補償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規定: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法規,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法規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次性補償金的計算步驟和方法。在計算稅款時,可以扣除以下兩項: 1、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 2、解除勞動合同的上一個月個人負擔的社保費。
第一步:計算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如未超過,則不納稅,沈陽市上年度的職工平均工資為38553元,3倍的數額為115659元。
第二步:計算月工資薪金,按職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進行平均計算,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第三步:扣除當月保險費之后與扣除標準進行比較,如未超過扣除標準,不納稅;
第四步:超過扣除標準,計算每月個人所得稅;
第五步:計算應納稅總額,為每月應繳納個稅金額與工作年限的積(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下表為補償金額分別為11萬、14萬、15萬計算的不同結果:
離職補償金 1 |
110,000.00 |
140,000.00 |
150,000.00 |
上年職工平均工資 2 |
38,553.00 |
38,553.00 |
38,553.00 |
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 3 |
115,659.00 |
115,659.00 |
115,659.00 |
工作年限 |
12 |
12 |
12 |
月工資薪金 4=(1-3)/12 |
未超過3倍工資,不納稅 |
2,028.42 |
2,861.75 |
各種保險費之和 5 |
|
803.00 |
803.00 |
計稅工資 6=4-5 |
|
1,225.42 |
2,058.75 |
應納稅所得額 7=6-扣除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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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扣除標準,不納稅 |
58.75 |
每月應納稅額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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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
稅金總額 9=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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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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