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省地稅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財產和行為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頒布時間:2012/5/29 12:12:54
轉發省地稅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財產和行為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直屬局,各區、縣(市)地方稅務局:
現將《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財產行為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遼地稅發[2012]36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補充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加強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重點稅源管理。各基層局應通過納稅約談、評估等方式,加強對占地面積大、房產多的納稅人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源控管,特別要加強對土地價值計入房產原值征收房產稅政策的落實情況的控管。
二、全面夯實城鎮土地使用稅財產登記數據庫。市局在“金稅三期”財產登記數據庫中進行查詢后發現,全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地段等級錯誤數據達23,889條。為進一步夯實財產登記數據庫,迎接省局檢查,市局決定于近期開展城鎮土地使用稅財產登記信息錄入情況自查,自查結束后市局將組織復查。
三、加強對契稅免稅單位的后續跟蹤管理。各征收局應對原屬契稅免稅范圍的土地和房屋進行認真梳理,登記造冊,并進行后續稅源跟蹤。通過稽查、現場核實等手段,逐一核對是否存在改變用途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七條“經批準減征、免征契稅的納稅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屬條例規定的減征、免征契稅范圍的,應當補繳已經減征、免征的稅款”的規定,及時查補征收契稅。
四、加強耕地占用稅征收工作。從2012年6月1日起,各基層局在征收耕地占用稅時必須使用房地產稅收一體化耕地占用稅征收模塊,并填寫耕地占用稅納稅申報表,未進行系統維護的要及時維護。
五、積極推進小規模納稅人城建稅及附加代征工作。市局將積極研究小規模納稅人城建稅及附加委托國稅部門代征工作辦法,待成熟后在全系統推廣。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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