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省直單位聘用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實施定點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
遼財采[2013]201號 頒布時間:2013/3/20 12:50:06
關于省直單位聘用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實施定點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
遼財采[2013]201號
信息來源:省財政廳
省直各單位:
為了規范省直單位聘用社會中介機構的行為,進一步提高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所及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為省直單位提供財務審計及檢查、資產評估、投資評審業務的質量和標準,規范預算執行,完善政府采購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關于修訂〈遼寧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遼財采〔2010〕204號)有關規定,省財政廳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了75家會計師事務所、44家資產評估所和38家工程造價咨詢公司(名單詳見附件1,附件2,附件3)為省直預算單位提供相關服務。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省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以下統稱“采購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開展財務審計、專項檢查、資產評估及投資評審等相關業務時需在定點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所和工程造價咨詢公司(以下統稱“定點中介機構”)范圍內選聘。
二、服務期限
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5年4月1日止。
三、工作要求
1.采購單位要認真做好本單位及系統聘用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所和工程造價咨詢公司等社會中介機構管理工作。今后凡是在定點中介機構以外選聘會計師所、資產評估所和工程造價咨詢公司開展財務審計及檢查、資產評估和投資評審業務的,不予以履行政府采購審批和資金支付相關手續。
2.采購單位要根據財務審計及檢查、資產評估和投資評審業務的具體特點和業務量大小來選擇相應的定點中介機構,對于服務的價格,采購單位需邀請不少于3家的定點中介機構進行競價,按照最低價中標原則確定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所和工程造價咨詢公司。
3.采購單位在“遼寧省政府采購網”填寫政府采購合同信息,經聘用的定點中介機構確認后系統將自動生成電子合同文本,采購單位將其打印并由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會計憑證入賬。
4.采購單位要按照《關于印發遼寧省省直單位政府采購合同履約驗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遼財采〔2010〕418號)有關規定負責組織項目驗收。
5.聘用定點中介機構服務項目資金支付按照《關于調整省直預算單位政府采購資金支付程序的通知》(遼財庫〔2011〕237號)規定的程序進行。采購單位申請支付項目資金,需在“遼寧政府采購網”根據相關合同信息生成資金支付申請,向省財政廳國庫管理機構申請撥付政府采購資金。采購單位不得無故拖欠定點中介機構項目資金。
四、其他事宜
本通知自2013年4月1日起執行。采購單位在執行此項工作中如遇到有關問題及工作建議,可向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及時反饋。我們將設立專線電話并在“遼寧省政府采購網”設立信箱,接收各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聯系電話: 024-22823174
附件:1.省直單位財務審計及檢查代理業務服務定點單位名單
2.省直單位資產評估代理業務服務定點單位名單
3.省直單位投資評審代理業務服務定點單位名單
省財政廳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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