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核查專項工作的通知
遼人社〔2013〕311號 頒布時間:2013/11/5 20:05:26
關于開展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核查專項工作的通知
遼人社〔2013〕311號
各相關企業:
為進一步落實省政府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擴面征繳百日行動工作會議精神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擴面征繳百日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3]21號)要求,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審計廳、省地方稅務局決定開展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核查專項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核查對象
核查對象為在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企業。
核查年度為2011年至2013年度,發現有重大問題的,向前追溯2年(即2009和2010年度)。
核查重點是,參保企業是否嚴格執行《關于規范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勞社發[2008]33號)規定,將全部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是否及時、足額申報繳費;有無瞞報、漏報而少繳、漏繳或不繳社會保險費現象。
二、核查步驟
核查采取參保企業自查和管理部門重點檢查兩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參保單位自查
1、自查期限從即日起至2013年11月20日。
2、地方稅務部門負責受理企業補繳費款事宜。參保企業自查補繳的費款要注明費款所屬期。
3、參保企業在補繳期內自查補繳的費款,不征收滯納金和罰款。對自查后仍有欠費和漏繳費款的,將在全額補征費款的基礎上按相關法律嚴肅處理。
(二)第二階段,重點檢查
參保企業自查結束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審計、地方稅務部門將聯合對參保企業進行重點檢查。
1、地方稅務部門組織稽查力量,依托金稅三期的信息化手段,對超過繳費預警值的繳費單位實施入戶稽查。對欠費大戶將在新聞媒體上進行曝光,對個別惡意拒繳欠費的單位,將依法采取實施抵押擔保、劃繳其銀行存款、移交法院強制執行等措施。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勞動監察、社會保險稽核進行檢查。對申報金額與實際繳納費款不一致的參保企業,對社會監督舉報的違反參保登記規定、不全員參保、不足額繳費的參保企業進行實地監察和稽核。對拒不整改的,將依據《社會保險法》對用人單位和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
3、審計部門有重點的對部分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進行審查,對重大問題實行追溯。對拒不參保繳費的用人單位將列入重點審計對象,加強重點監督,并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三、有關要求
(一)參保企業要切實重視這次自查工作,按照規定的期限完成自查。要提高法律意識,認真進行自查,不得弄虛作假。
(二)參保企業要積極配合社會保險費檢查部門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接受詢問和調查。
(三)各部門應高度重視檢查工作,明確責任,全面準確,嚴格執行政策,做到應收盡收。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審計廳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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