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成本明細表 |
明細科目 |
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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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 |
《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財會[2013]17號) |
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
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或開發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買價或出讓金、大市政配套費、契稅、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費、土地閑置費、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及相關稅費、拆遷補償支出、安置及動遷支出、回遷房建造支出、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 |
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
是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或開發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土地買價或出讓金、大市政配套費、契稅、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費、土地閑置費、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及相關稅費、拆遷補償費用、安置及動遷費用、回遷房建造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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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費及拆遷補償費 |
包括土地征用費、耕地占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等。 |
前期工程費 |
指項目開發前期發生的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籌建、場地通平等前期費用。 |
包括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三通一平”等支出。 |
是指項目開發前期發生的政府許可規費、招標代理費、臨時設施費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咨詢論證費、籌建、場地通平等前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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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裝工程費 |
開發項目建筑工程費和開發項目安裝工程費等。 |
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筑安裝工程費,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筑安裝工程費。 |
是指開發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主體建筑的建筑工程費、安裝工程費及精裝修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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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設施建設費 |
開發項目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等社區管網工程費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園林環境工程費。 |
包括開發小區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工程發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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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供暖、排污、排洪、消防、通訊、照明、有線電視、寬帶網絡、智能化等社區管網工程費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園林、景觀環境工程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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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配套設施費 |
指開發項目內發生的、獨立的、非營利性的,且產權屬于全體業主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的公共配套設施支出。 |
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 |
是指開發項目內發生的、獨立的、非營利性的且產權屬于全體業主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政府公共事業單位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等。 |
開發間接費 |
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歸屬于特定成本對象的成本費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工程管理費以及項目營銷設施建造費等。 |
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
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直接歸屬于成本核算對象的工程監理費、造價審核費、結算審核費、工程保險費等。為業主代扣代繳的公共維修基金等不得計入產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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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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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