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日韩精品视频在线/99热在线精品观看/bl小sao货都湿透了高h/韩国xxxx色视频免费

首頁
關于我們 稅收法規 財政法規 經濟法規 稅收籌劃 稅收專題 政策解讀 在線答疑 同業交流 財稅處理 輕松學稅 自我測試 實用工具 休閑娛樂 聯系我們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資源稅-正文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資源稅扣繳義務人資格審批事項的通知

國稅函[2004]817號 頒布時間:2004/6/23 12:12:14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資源稅扣繳義務人資格審批事項的通知
國稅函[2004]817號
頒布時間:2004-6-23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
  為簡化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對資源稅扣繳義務人的管理,經研究決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代扣代繳管理辦法》(國稅發[1998]49號)第二條中“扣繳義務人應當主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代扣代繳義務人的有關手續。主管稅務機關經審核批準后,發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憑證及報告表”的規定予以廢止。資源稅的代扣代繳事宜,一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
 

上一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新疆原油 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下一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資源稅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義務發生時間的批復
友情鏈接
未經書面許可,嚴禁復制、轉載本站任何內容或建立鏡像
版權所有 撫順順陽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0 www.LnC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郵箱:1316994765@qq.com  http://www.dyfszj.com  公安機關備案號:21040202000186   備案號:遼ICP備10207793號-1 技術支持:沈陽同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