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調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遼地稅函〔2011〕35號 頒布時間:2011/2/25 23:18:27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調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遼地稅函〔2011〕35號
發文日期 :2011-02-25
各市地方稅務局,綏中縣地方稅務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遼政發[2011]4號)有關精神,切實做好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工作,現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自2011年2月1日(含)起,對我省境內所有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以下簡稱“三稅”)的單位和個人,按實際繳納“三稅”的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對2011年2月1日之前實際繳納的“三稅”按1%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二、各級地方稅務機關要提高納稅服務意識,切實做好地方教育附加政策調整的宣傳解釋工作,使納稅人充分了解地方教育附加的現行政策和征管規定,為征收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各級地方稅務機關要充分認識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標準調整的重要意義,及時做好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標準調整的相關準備工作,確保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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