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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關于合并報表事宜 [2011/12/15] |
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加以確定。
控制,是指一個企業能夠決定另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能據以從另一個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力。
母公司擁有其半數以上的表決權的被投資單位應當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
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表決權,通常包括如下三種情況:
(1)母公司直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表決權。
(2)母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表決權
(3)母公司直接和間接方式合計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表決權
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表決權是母公司對其擁有控制權的最明顯的標志,但是如果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另外應當說明的是:公司法》刪除了原來關于"轉投資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50%"的限制性規定,新《僅規定了公司轉投資行為不得導致公司成為連帶責任的承擔者,進一步放松了對于轉投資的規制。
但我們認為,交叉持股弊大于利,像甲乙兩家公司這樣的治理環境很難過讓人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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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銀行代扣離岸帳戶的利息所得10%的企業所得稅對嗎 [2011/12/12] |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的話,您的問題是:非居民企業在境內利息所得,適用的稅率是否為10%?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
第三條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四條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一條 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
(一)外國政府向中國政府提供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和居民企業提供優惠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三)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所得。
綜上:適用稅率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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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只為部分員工繳納補充養老保險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011/11/1] |
財稅[2009]27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 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該文件中強調的是全體員工,如果僅為部分員工繳納補充言老保險或補充醫療保險費,是不允許在所得稅前列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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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視同銷售成本并不完全,填入此數有何意義 [2011/7/11] |
第八條 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下列規定進行確定:
(一)開發項目位于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區和郊區的,不得低于15%。
(二)開發項目位于地及地級市城區及郊區的,不得低于10%。
(三)開發項目位于其他地區的,不得低于5%。
(四)屬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計稅毛利率之外的即是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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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關于房地產預售收入作為計提三費的文件 [2011/7/10] |
國稅發[2009]3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
第六條 企業通過正式簽訂《房地產銷售合同》或《房地產預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應確認為銷售收入的實現,具體按以下規定確認:……
第十二條 企業發生的期間費用、已銷開發產品計稅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準予當期按規定扣除。
《沈陽市二0一0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相關問題處理意見》
41.房地產企業簽訂《房地產預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可否做為計提業務招待費、廣告費的基數問題?是否可扣除對應的營業稅金及附加?
根據國稅發(2009)31號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的規定,可做為計提業務招待費、廣告費的基數,對應的營業稅金及附加也可稅前扣除。
對符合條件的預售收入暫填入年報附表一(1)第十六行"其他視同銷售收入"行,實現計提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同時對應的成本暫填入年報附表二(1)第十五行"其他視同銷售成本"行。
實踐中,開發商在正式銷售階段之前收款有兩種形式,一是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收取少量的訂金(也叫誠意金、會員費等),再就是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后的預收款。
誠意金在結轉收入之前是不能作為預售收入繳納所得稅的。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后的預售款,按照我們對總局的文件的理解,應該是作為當期收入(第六條),是以作為納稅調整增加的形式實現的(納稅調整項目審核明細表第五項),但沒有明確的字眼表明可作為三項費用的計提基數。
沈陽市匯算文件則說的比較明確,但計入收入的形式是以視同銷售的形式實現的,與總局的納稅調整的形式相悖,再有文件沒有明確規定此種調增方式在以后年度的調減方式,如果企業在以后年度結轉收入時,容易造成該項收入重復作為三項費用的計提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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