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一級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考核材料中所涉及的業務報告的說明
中稅協發[2011]32號 頒布時間:2011/3/17 12:12:12
關于一級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考核材料中所涉及的業務報告的說明
中稅協發[2011]32號
頒布時間:2011-3-17
發文單位: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
根據《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辦法(試行)》(中稅協發[2010]127號)及《關于報送特級、一級注冊稅務師考核材料的通知》(中稅協發[2011]27號)的規定,申報一級的注冊稅務師須提交鑒證類、納稅審核類和稅務籌劃類業務報告。現就上述報告所涉及的鑒證類、稅務審核類和稅務籌劃類業務說明如下:
鑒證類業務指由國家稅務總局和各地方稅務機關所發文件規定的鑒證等業務。
納稅審核類業務參照《納稅審核》(中稅協編發的二級注冊稅務師教材)一書所述,即:“納稅審核可分為狹義和廣義兩個口徑,狹義的納稅審核是指注冊稅務師憑借專業知識和技能,根據委托方的委托,對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第三人的涉稅事項信息進行分析、認定、核對、計算的行為,是注冊稅務師執行涉稅鑒證業務的具體工作方法和核心內容。而廣義的納稅審核,不僅涉及涉稅鑒證業務,還涉及部分涉稅服務業務,具體指申報準備類服務以及納稅、退稅、減免稅申報代理業務。”
稅務籌劃類業務參照《稅收籌劃》(中稅協編發的一級注冊稅務師教材)一書所述,即:“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為了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通過對生產經營或財務管理活動的運籌和 謀劃,以防范涉稅法律風險、準確履行納稅義務的一種管理活動。”稅收籌劃要求幫助納稅人正確地理解國家稅法、明了納稅義務、熟知納稅程序、規范經營核算、降低管理成本、增加企業效益、履行納稅義務、提高稅法遵從度。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