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總局第34號公告《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一)
頒布時間:2011/6/18 12:12:39
解讀總局第34號公告《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公告[2011]34號《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對實踐中許多焦點問題進行了明確:
一、關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確定問題
原文:“根據《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鑒于目前我國對金融企業利率要求的具體情況,企業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進行稅前扣除時,應提供“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以證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中,應包括在簽訂該借款合同當時,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業提供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該金融企業應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成立的可以從事貸款業務的企業,包括銀行、財務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是指在貸款期限、貸款金額、貸款擔保以及企業信譽等條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業提供貸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業公布的同期同類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業對某些企業提供的實際貸款利率。”
實際工作中,央行規定了基準利率,然而由于浮動利率的存在,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不盡相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更高,以至于造成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對“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認識和理解也不盡相同,以至于各省市在對“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規定分歧也較大。此公告進行了明確:
1、金融機構的范圍
“可以從事貸款業務”的企業范圍太廣泛了,既包括傳統的商業銀行,信托公司,也包括現今角色越來越重要的企業財務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具體范圍請參見《金融機構編碼規范》
2、利率參照標準
在貸款期限、貸款金額、貸款擔保以及企業信譽等條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業提供貸款的利率。換句話說,只要是你能找得到的金融機構的最高的貸款利率。現今,傳統的商業銀行利率相對最低,其次為信托公司、信用社,最高的恐怕是小額貸款公司了,不過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規模也是最小的,如果要參照的話,恐怕難度較大。另外有的商業銀行在貸款的同時附加了各種貸款條件,如存款額度,貸款實際使用期限等,還有花樣翻新的咨詢合同等附加條件,造成了實際的貸款利率較高,由于貸款合同的名義利率維持不變,同樣無法參照。但總的來說,此條的規定對企業還是有利的,畢竟信托公司、信用社等“高”利率的參照物還是比較好找。
3、舉證責任
舉證責任在企業,由企業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進行稅前扣除時提供。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企業的范圍限定在本省,再者當事人限定在非金融企業之間,即不含自然人。
另外對關聯方的利息支出是否按本文執行,文件沒有明確。
二、關于企業員工服飾費用支出扣除問題
原文:“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制作并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可以作為企業合理的支出給予稅前扣除。”
兩個要點:即統一制作,統一著裝。
總局的此項規定意在深遠啊。此前流傳過,稅務機關到中行檢查,中行的西服工裝是福利費呢還是勞動保護,總局答復是福利費,中行反問,那你們的制服料子也不錯啊,是福利費么?稅務機關啞口無言。
今后,變相發放福利的統一制作,而不統一著裝,和統一購買,而不統一著裝以及其他巧立名目的服裝費也只能列做福利費的范疇了。
至于勞動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準予扣除。合理的勞動保護請參見《遼寧省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辦法》
三、關于航空企業空勤訓練費扣除問題
原文:“航空企業實際發生的飛行員養成費、飛行訓練費、乘務訓練費、空中保衛員訓練費等空勤訓練費用,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可以作為航空企業運輸成本在稅前扣除。”
沒什么可說的,飛行安全,關乎人命,不讓扣除,天理不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