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報酬所得的納稅籌劃方法(1)
頒布時間:2011/9/9 12:12:23
勞務報酬所得的納稅籌劃方法(1)
作者:佚名 來源:中國財稅網
分項計算籌劃法
勞務報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額減除一定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總共列舉了28種形式的勞務報酬所得,對于這些所得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人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這里的同一項目是指勞務報酬所得列舉具體勞務項目中某一單項。個人兼有不同的勞務報酬所得,應當分別減除費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應明白并充分利用這一點。
例如,某納稅人某月給幾家公司提供勞務,同時取得多項收入:給某設計院設計了一套工程圖紙,獲得設計費2萬元;給某外資企業當10天兼職翻譯,獲得1.5萬元的翻譯報酬;給某民營企業提供技術幫助,獲得該公司的3萬元報酬。
如果該納稅人不懂稅法,將各項所得加總繳納個人所得稅款,則:
應納稅所得額=(20000+15000+30000)×(1-20%)=52000(元)
應納稅額=52000×40%-7000=13800(元)
其實,如果分項計算,可節省大塊稅收,計算如下:
設計費應納稅額=20000×(1-20%)×20%=3200(元)
翻譯費應納稅額=15000×(1-20%)×20%=2400(元)
技術服務費應納稅額=30000×(1-20%)×30%-2000=5200(元)
總共應納稅額=3200+2400+5200=10800(元)
稍稍安排一下可以少繳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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