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程序表-損益類
頒布時間:2011/11/19 12:12:23
審計程序表-損益類
主營業務收入
1.獲取或編制主營業務收入明細表,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報表數、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檢查主營業務收入的分類是否準確,前后期是否一致。
3.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
(1)將本期的主營業務收入與上期的主營業務收入進行比較,分析產品銷售的結構和價格變動是否異常,并分析異常變動的原因;
(2)計算本期重要產品的毛利率,與上期比較,檢查是否存在異常,各期之間是否存在重大波動,查明原因;
(3)比較本期各月各類主營業務收入的波動情況,分析其變動趨勢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審計單位季節性、周期性的經營規律,查明異常現象和重大波動的原因;
(4)將本期重要產品的毛利率與同行業企業進行對比分析,檢查是否存在異常;
(5)結合應交稅金項目的審計,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估算全年收入,與實際收入金額比較。
4.檢查主營業務收入的確認方法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制度,前后期是否一致;關注周期性、偶然性的收入是否符合既定的收入確認方法。檢查有無特殊的銷售行為,如委托代銷、分期收款銷售、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銷售、附有退回條件的銷售、售后租回、售后回購、以舊換新、出口銷售等,其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
5.獲取產品價格目錄,抽查售價是否符合價格政策,并注意銷售給關聯方或關系密切的重要客戶的產品價格是否合理,相互之間有無轉移利潤的現象。
6.抽取 張發貨單,審查出庫日期、品名、數量等是否與發票、銷售合同、記賬憑證等一致。
7.抽取 張記賬憑證,審查入賬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等是否與發票、發貨單、銷售合同等一致。
8.結合對應收賬款的審計,選擇主要客戶函證本期銷售額。
9.對于出口銷售,應當將銷售記錄與出口報關單、貨運提單、銷售發票等出口銷售單據進行核對,必要時向海關函證。
10.實施對銷售的截止測試:
(1) 通過測試資產負債表日前后 天且金額大于 的發貨單據,與主營業務收入明細賬進行核對;同時,從主營業務收入明細賬選取在資產負債表日前后 天且金額大于 的憑證,與發貨單據核對,以確定銷售是否存在跨期現象;
(2)復核資產負債表日前后銷售和發貨水平,確定業務活動水平是否異常(如與正常水平相比),并考慮是否有必要追加截止測試程序;
(3)取得資產負債表日后所有的銷售退回記錄,檢查是否存在提前確認收入的情況;
(4)結合對資產負債表日應收賬款的函證程序,檢查有無未取得對方認可的大額銷售。
11.檢查以非本位幣結算的主營業務收入的折算匯及折算金額是否正確。
12.存在銷貨退回的,結合原始銷售憑證檢查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13.檢查銷售折扣與折讓:
(1)獲取或編制折扣與折讓明細表,復核加計正確,并與明細賬合計數核對相符;
(2)取得被審計單位有關折扣與折讓的具體規定和其他文件資料,并抽查較大的折扣與折讓發生額的授權批準情況,與實際執行情況進行核對,檢查其是否經授權批準,是否合法、真實;
(3)銷售折扣與折讓是否及時足額提交對方,有無虛設中介、轉移收入、私設賬外“小金庫”等情況;
(4)檢查折扣與折讓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14.標明關聯方銷售金額,執行關聯方及其交易審計程序。
15.針對評估的舞弊風險對因素增加的審計程序,如:
(1)按月份或分部門從更細致的數據層面上實施分析程序;
(2)通過函證或更直接的溝通方式向被審計單位的客戶證實銷售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條款,以及是否存在附加協議;
(3)就審計期間的銷售和發貨情況,特別是異常交易。詢問除財務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
(4)在期末或接近期末,現場觀察被審計單位的銷售及發貨情況,同時實施適當的截止測試,關注被審計單位對退貨情形的處理及會計記錄;
(5)識別并分析異常的銷售折扣,確認其是否得到批準;
(6)針對大宗或異常銷售,就銷售價格、付款方式、信用條件、憑證過程及合同其他條款分析其合理性。
16.檢查主營業務收入是否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恰當列報。
主營業務成本
1.獲取或編制主營業務成本明細表,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結合其他業務成本科目與營業成本報表數核對是否相符。
2.比較本期與上期各月主營業務成本的波動趨勢,并查明異常情況的原因;
3.檢查主營業務成本的內容和計算方法是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前后期是否一致。
4.編制生產成本與主營業務成本倒軋表,并與相關科目交叉索引。
5.抽查 月主營業務成本結轉明細清單,比較計入主營業務成本的品種、規格、數量和主營業務收入的口徑是否一致。
6.針對主營業務成本中重大調整事項(如銷售退回)、非常規項目,檢查相關原始憑證以及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7.結合期間費用的審計,判斷被審計單位是否通過將應計入生產成本的支出計入期間費用,或將應計入期間費用的支出計入生產成本等手段調節生產成本,從而調節主營業務成本。
8.結合對主營業務收入和存貨項目實施的截止測試,檢查是否存在已發貨并確定收入、但未結轉主營業務成本,或未發貨亦未確認收入、但已結轉主營業務成本的情況。
9.針對評估的舞弊風險等因素增加的審計程序。
10.檢查主營業務成本是否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恰當列報。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1.獲取或編制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明細表,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報表數、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檢查被審計單位獲得稅收減免或返還時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依據是否充分、合法和有效。
3.結合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科目的審計,復核其勾稽關系。
4.針對評估的舞弊風險等因素增加的審計程序。
5.檢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是否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恰當列報。
其他業務利潤
1.獲取或編制其他業務收入明細表,復核加計數是否正確,并與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結合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與其他業務利潤報表數核對是否相符。
2.檢查原始憑證等相關資料,分析交易的實質,確定其是否符合收入確認的條件,并檢查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3.詢問被審計單位廢料處理情況,關注銷售廢料收入是否已按照規定進行了會計處理。
4.必要時,從其他業務收入明細賬選取在資產負債表日前后 天且金額大于 的憑證,與發貨單據核對,以確定其他業務收入是否存在跨期現象。
5.針對評估的舞弊風險等因素增加的審計程序。
6.獲取或編制其他業務支出明細表,復核加計正確,并與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相符,結合其他業務收入科目與其他業務利潤報表數核對是否相符。
7.與上期其他業務/支出比較,檢查是否有重大波動,如有,應查明原因。
8.抽查其他業務支出的原始憑證,檢查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9.結合對其他業務收入的截止測試,檢查其他業務支出是否存在跨期。
10.針對評估的舞弊風險等因素增加的審計程序。
11.檢查其他業務利潤是否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恰當列報。
營業費用
1.獲取或編制營業費用明細表:
(1)復核其加計數是否正確,并與報表數、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將營業費用中的工資、折舊等與相關的資產、負債科目核對,檢查其勾稽關系的合理性。
2.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
(1)計算分析各個月份營業費用總額及主要項目金額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率,并與上期進行比較,判斷變動的合理性;
(2)計算分析各個月份營業費用中主要項目的發生額及占營業費用總額的比率,并與上期進行比較,判斷其變動的合理性。
3.檢查營業費用明細項目是否與被審計單位營業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以及專設的銷售機構發生的各種費用有關。
4.檢查銷售傭金支出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如超過規定限額,是否按規定進行了納稅調整。
5.檢查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的支出是否合理,審批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如超過規定限額,是否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調整。
6.結合預計負債的審計,檢查由產品質量保證產生的預計負債,是否按確定的金額進行會計處理。
7.選擇重要或異常的營業費用,檢查營業費用各項目開支標準是否符合有關規定,開支內容是否與被審計單位的產品銷售或專設銷售機構的經費有關,計算是否正確,原始憑證是否合法,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8.抽取資產負債表日前后 天的 張憑證,實施截止測試,如存在異常跡象,應考慮是否有必要追加審計程序。
9.針對評估的舞弊風險等因素增加相應的審計程序。
10.檢查營業費用是否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恰當的列報。
管理費用
1.獲取或編制管理費用明細表,
(1)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報表數、總賬數及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將管理費用中的職工薪酬、無形資產攤銷等項目與各有關賬戶進行核對,分析其勾稽關系的合理性,并作出相應記錄。
2.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
(1)計算分析管理費用中各項目發生額及占費用總額的比率,將本期、上期管理費用各主要明細項目作比較分析,判斷其變動的合理性;
(2)將管理費用實際金額與預算金額進行比較;
(3)比較本期各月份管理費用,對有重大波動和異常情況的項目應查明原因,必要時作適當處理。
3.檢查管理費用明細項目的設置是否符合規定的核算內容與范圍,結合成本費用的審計,檢查是否存在費用分類錯誤。
4.檢查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薪酬、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是否系經營管理中發生或應由公司統一負擔,檢查相關費用報銷內部管理辦法,是否有合法原始憑證支持。
5.查閱相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檢查董事會費(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是否在合規范圍內開支,是否有合法原始憑證支持。
6.查閱相關合同,檢查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是否按合同規定支付。
7.檢查訴訟費用是否有合法原始憑證支持。
8.檢查業務招待費的支出是否合理,審批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如超過規定限額,是否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調整。
9.復核本期發生的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稅費計算是否正確。
10.結合相關資產的檢查,確認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等)是否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管理費用。
11.針對特殊行業,檢查排污費等環保費用是否合理計提。
12.選擇重要或異常的管理費用,檢查費用的開支標準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計算是否正確,原始憑證是否合法,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13.抽取資產負債表日前后 天的 張憑證,實施截止性測試。如存在異常跡象,考慮是否有必要追加審計程序,對于重大跨期項目,應提請被審計單位作出必要調整。
14.針對評估的舞弊風險等因素增加的審計程序。
15.檢查管理費用是否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恰當的列報。
財務費用
1.獲取或編制財務費用明細表,復核其加計數是否正確,并與報表數、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實質性分析程序:
(1)將本期財務費用各明細項目與上期進行對比,必要時比較本期各月份財務費用,如有重大波動和異常情況應追查原因;
(2)計算借款平均實際利率并同以前年度及市場平均利率相比較;
(3)根據借款平均余額、平均利率測算當期利息費用和應付利息,并與賬面記錄進行比較;
(4)根據銀行存款平均余額和存款平均利率復核利息收入。
3.檢查財務費用明細項目的設置是否符合規定的核算內容與范圍,是否劃清財務費用與其他費用的界限。
4.檢查利息支出:
(1)結合長短期借款審計,檢查各項借款期末應計利息有無入賬,財務費用中是否包括為購建或生產滿足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發生的應予資本化的借款費用;
(2)審查現金折扣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3)結合長期應付款對項目的審計,針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購入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延(4)檢查應收票據貼現息的計算與會計處理是否正確;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關于資產。檢查財務費用的金額是否正確;
(5)檢查存在資產棄置費用義務的固定資產或油氣資產,在其使用壽命內,按期計算確定應負擔的利息費用的金額是否正確;
(6)辭退工作在一年內實施完畢\補償款項超過一年支付的辭退福利,采用實際利率法分期攤銷未確認融資費用時計入財務費用的金額是否正確。
5.檢查利息收入的原始憑證,特別應注意檢查:
(1)采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期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是否正確;
(2)從其他企業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取得的利息收入有否按規定計繳營業稅;
6.檢查匯兌損益的計算方法和所用匯率是否正確,前后期是否一致。
7.檢查“財務費用––其他”項目的原始憑證。
8.抽取資產負債表日前后( )天的( )張憑證,實施截止測試,若存在異常跡象,考慮是否有必要追加審計程序。
9.針對評估的舞弊風險等因素增加的審計程序。10.檢查財務費用是否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恰當的列報。
投資收益
1. 獲取或編制投資收益分類明細表:
(1) 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報表數、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 檢查非記賬本位幣投資收益的折算匯率及折算是否正確。
2.檢查投資收益明細項目設置是否符合規定的核算內容。
3.結合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等的相關項目的審計, 驗證確定投資收益的記錄是否充分、準確。
4.結合投資等項目的審計,確定投資收益被記入正確的會計期間。
5.檢查投資協議等文件,確定國外的投資收益匯回是否存在重大限制,若存在重大限制,應說明原因,并作出恰當披露。
6.針對評估的舞弊風險等因素增加的審計程序。
7.檢查投資收益是否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恰當列報。
補貼收入
1.獲取或編制補貼收入明細表,復核加計正確,與報表數、總賬數及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逐項檢查補貼收入是否具備主管財政機關或其他部門的補貼依據或撥款文件以及證明資料,并取證。
3.逐項復核補貼收入的性質、金額及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1)對于按銷量或工作量等和國家規定的補助定額計算并按期給予的定額補貼,檢查其是否按權責發生制進行核算;
(2)對于其他形式的補貼(包括退還的增值稅),檢查其是否于實際收到時計入補貼收入,有無提前或滯后確認,必要時提請被審計單位予以調整。
4.針對評估的舞弊風險等因素增加的審計程序。
5.檢查補貼收入是否按照企業制度的規定恰當列報。
營業外收入
1.獲取或編制營業外收入明細表,復核其加計數是否正確,并與報表數、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檢查營業外收入明細項目的設置是否符合規定的核算內容與范圍,是否劃清營業外收入與其他收入的界限。
3.結合相關非流動資產的審計,檢查非流動資產處置收益,是否在授權范圍內履行了必要的批準程序,抽查相關原始憑證,審核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依據的充分性,檢查會計處理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4.結合固定資產等相關資產的盤點及監盤資料,檢查盤盈金額計算是否正確,是否獲得必要審批程序,抽查相關原始憑證,審核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依據的充分性,檢查會計處理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5.結合相關科目審計,檢查其他營業外收入的入賬金額及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6.必要時,抽取資產負債表日前后 天的 張憑證,實施截止性測試。若存在異常跡象,考慮是否有必要追加審計程序。
7.針對評估的舞弊風險等因素增加的審計程序。
8.檢查營業外收入是否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恰當列報。
營業外支出
1.獲取或編制營業外支出明細表,復核其加計數是否正確,并與報表數、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檢查營業外支出明細項目的設置是否符合規定的核算內容與范圍,是否劃清營業外支出與其他費用的界限。
3.結合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等的審計,檢查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的金額和有關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4.結合長期資產項目(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的審計,檢查資產減值損失是否在授權范圍內履行了必要的批準程序,并抽查相關原始憑證,審核內容的真實性和依據的充分性,檢查會計處理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5.結合債務重組的審計,檢查債務重組損失的金額和有關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6.檢查公益性捐贈支出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注意公益性捐贈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是否結轉。檢查公益救濟性捐贈是否按稅法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
7.對非常損失應詳細檢查有關資料、被審計單位實際損失和保險理賠情況及審批文件。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8.對因盤虧、毀損的資產發生的凈損失,檢查是否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處理,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9.結合預計負債的審計,對由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重組義務確認的預計負債,應取得擔保合同、仲裁或法院判決書等,檢查計入營業外支出的金額是否適當,有關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10.檢查非公益性捐贈支出、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支出、各種贊助費支出是否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是否進行了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
11.必要時,抽取資產負債表日前后 天的 張憑證,實施截止測試,如存在異常跡象,考慮是否有必要追加審計程序。
12.針對評估的舞弊風險等因素增加的審計程序。
13.檢查營業外支出是否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恰當列報。
所得稅
1.獲取或編制所得稅明細表,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報表數、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根據審計結果和稅法規定,核實當期的納稅調整事項,確定應納稅所得額,結合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的審計,計算當期所得稅,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如存在稅前可抵扣的虧損,應檢查形成虧損的年份與金額,必要時,取得經稅務機關審核的前5年應納稅所得額,以確定當期可抵扣虧損額。
3.檢查當期直接沖減所得稅費用的事項,依據是否充分,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4.針對評估的舞弊風險等因素增加的審計程序。
5.檢查所得稅是否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恰當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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