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3號——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應用指南
頒布時間:2010/11/1 12:12:37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3號——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應用指南
(2010年11月1日修訂)
一、審計報告中的強調事項段
(一)需要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參見本準則第七條)
1.注冊會計師可能認為需要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舉例如下:
(1)異常訴訟或監管行動的未來結果存在不確定性;
(2)提前應用(在允許的情況下)對財務報表有廣泛影響的新會汁準則;
(3)存在已經或持續對被審計單位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特大災難。
2.強調事項段的過多使用會降低注冊會計師溝通所強調事項的有效性。此外,與財務報表中的列報或披露相比,在強調事項段中包括過多的信息,可能隱含著這些事項未被恰當列報或披露。因此,本準則第七條的規定將強調事項段的使用限制在財務報表已列報或披露的事項上。
(二)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參見本準則第八條)
3.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不影響審計意見.:增加強調事項段不能代替下列情形:
(1)根據審計業務的具體情況,注冊會計師需要發表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參見《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在審計報告中發表非無保留意見》);
(2)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要求管理層在財務報表中作出的披露。
4.本指南附錄列示了帶強調事項段的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參考格式。
二、審計報告中的其他事項段(參見本準則第九條)
(一)需要增加其他事項段的情形
與使用者理解審計工作相關的情形
5.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即使由于管理層對審計范圍施加的限制導致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可能產生的影響具有廣泛性,注冊會計師也不能解除業務約定。在這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可能認為有必要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解釋為何不能解除業務約定。
與使用者理解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或審計報告相關的情形
6.法律法規或得到廣泛認可的慣例可能要求或允許注冊會計師詳細說明某些事項,以進一步解釋注冊會計師在財務報表審計中的責任或審計報告。在這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可以使用個或多個子標題來描述其他事項段的內容。
7,增加其他事項段不涉及以下兩種情形:
(1)除根據審計準則的規定有責任對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外,注冊會計師還有其他報告責任(參見《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中“其他報告責任”部分);
(2)注冊會計師可能被要求實施額外的規定的程序并予以報告,或對特定事項發表意見。
對兩套以上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的情形
8.被審計單位可能按照通用目的編制基礎(如x國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一套財務報表,且按照另一個通用目的編制基礎(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制另一套財務報表,并委托注冊會計師同時對兩套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如果注冊會計師已確定兩個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在各自情形下是可接受的,可以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說明該被審計單位根據另一個通用目的編制基礎(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制了另一套財務報表以及注冊會計師對這些財務報表出具了審計報告。
限制審計報告分發和使用的情形
9.為特定目的編制的財務報表可能按照通用目的編制基礎編制,因為財務報表預期使用者已確定這種通用目的財務報表能夠滿足他們對財務信息的需求。由于審計報告旨在提供給特定使用者,注冊會計師可能認為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增加其他事項段,說明審計報告只是提供給財務報表預期使用者,不應被分發給其他機構或人員或者被其他機構或人員使用。
(二)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
10.其他事項段的內容明確反映了未被要求在財務報表中列報或披露的其他事項。其他事項段不包括法律法規或其他職業準則(如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中與信息保密相關的規定)禁止注冊會計師提供的信息。其他事項段也不包括要求管理層提供的信息。
11.其他事項段放置的位置取決于擬溝通信息的性質。當增加其他事項段旨在提醒使用者關注與其理解與財務報表審計相關的事項時,該段落需要緊接在審計意見段和強調事項段之后。當增加其他事項段旨在提醒使用者關注與審計報告中提及的其他報告責任相關的事項時,該段落可以置于“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報告的事項”的部分內。此外.當其他事項段與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或使用者理解審計報告相關時,可以單獨作為一部分,置于“對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報告的事項”之后。
三、與治理層的溝通(參見本準則第十條)
12.與治理層的溝通能使治理層了解注冊會計師擬在審計報告中所強調的特定事項的性質,并在必要時為治理層提供向注冊會計師作出進一步澄清的機會。當審計報告中針對某一特定事項增加其他事項段在連續審計業務中重復出現時,注冊會計師可能認為沒有必要在每次審計業務中重復溝通。
附錄:
帶強調事項段的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的參考格式
背景信息:
1.對被審計單位管理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編制的整套通用目的財務報表執行審計;
2.審計業務約定條款中說明的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與《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11號—就審計業務約定條款達成一致意見》的規定一致;
3.異常的未決訴訟事項存在不確定性;
4.由于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導致發表保留意見;
5.除對財務報表執行審計外,注冊會計師還承擔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報告責任、且注冊會計師決定在審計報告中履行其他報告責任。
審計報告
ABC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一、對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
我們審計了后附的AB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BC公司)財務報表,包括20x1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20 x1年度的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股東權益變動表以及財務報表附注。
(一)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編制和公允列報財務報表是ABC公司管理層的責任,這種責任包括:(1)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并使其實現公允反映;(2)設計、執行和維護必要的內部控制,以使財務報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執行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執行了審計工作。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要求我們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以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財務報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選擇的審計程序取決于注冊會計師的判斷,包括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注冊會計師考慮與財務報表編制和公允列報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并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財務報表的總體列報。
我們相信,我們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充分、適當的,為發表保留意見提供了基礎。
(三)導致保留意見的事項
ABC公司20x1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中存貨的列示金額為x元。管理層根據成本對存貨進行計量,而沒有根據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的原則進行計量,這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公司的會計記錄顯示,如果管理層以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來計量存貨,存貨列示金額將減少x元。相應地,資產減值損失將增加x元,所得稅、凈利潤和股東權益將分別減少x元、x元和x元。
(四)保留意見
我們認為,除“(三)導致保留意見的事項”段所述事項產生的影響外,ABC公司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公允反映了ABC公司20 x 1年12月31的財務狀況以及20 x 1年度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五)強調事項
我們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關注,如財務報表附注X所述,截至財務報表批準日,xyz公司對ABC公司提出的訴訟尚在審理當中,其結果具有不確定性。本段內容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
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報告的事項
(本部分報告的格式和內容,取決于相關法律法規對其他報告責任的規定。)
x會計師事務所 中國注冊會計師:xx x
(蓋章) (簽名并蓋章)
中國注冊會計師:x x x
(簽名并蓋章)
中國x x市 二Ox二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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