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明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有關契稅計稅價格的通知
遼地稅函[2006]135號 頒布時間:2006/6/22 10:43:59
關于明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有關契稅計稅價格的通知
遼地稅函[2006]135號
發文單位:遼寧省地方稅務局
發文日期:2006-06-22
各市地方稅務局、沈陽市財政局:
為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更好地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34號)精神,針對我省目前契稅征收中存在的問題,現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有關契稅計稅價格問題明確如下:
以出讓方式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其契稅計稅價格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全部經濟利益,具體指權屬承受者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費用和市政建設配套費。其中:以協議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費用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評估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和房屋拆遷管理費。以競價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費用包括:土地出讓金和向土地使用權所有者支付的其它經濟利益。
市政建設配套費即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如果不是一次收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應按城市建設配套費、煤氣設施配套費、自來水設施配套費、熱力設施配套費、公交場站配套費和消防設施配套費的合計額來確定市政建設配套費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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