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立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監控制度的通知
國稅函[2007]544號 頒布時間:2007/5/29 12:12:28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立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監控制度的通知
國稅函[2007]544號
頒布時間:2007-5-29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為進一步加強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管理,做好稅源管理工作,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建立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監控制度,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建立重點稅源戶監控制度的意義
土地增值稅是國家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稅種,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征收土地增值稅,在調節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維護國家權益,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由于房地產開發周期長,涉及立項、開發、銷售等多個環節,稅收征管難度很大,稅源控管方面也存在較多漏洞。為了提高土地增值稅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發揮土地增值稅的調控職能,有必要強化土地增值稅的稅源管理,建立重點稅源戶監控制度。實施重點稅源戶監控制度,掌握大型房地產企業的房地產開發和銷售進度,有利于稅務機關摸清土地增值稅的稅源,有針對性地做好納稅評估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將稅源轉化為收入;同時,也有利于稅務機關掌握土地增值稅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切實提高土地增值稅的征管質量。
二、重點稅源戶監控工作方式
建立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分級監控制度,稅務總局負責監控11戶全國性重點大型房地產開發企業(見附件1);省地稅局除監控在本地區有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稅務總局重點監控稅源戶外,要根據稅源情況確定不少于10戶的重點稅源戶進行監控;市地稅局除監控在本地區有房地產開發項目的上級稅務機關重點監控稅源戶外,要設立不少于10戶的重點稅源戶進行監控;縣地稅局除監控在本地區有房地產開發項目的上級稅務機關重點監控稅源戶外,要根據實際稅源情況確定重點稅源戶進行監控。
三、對重點稅源戶實施監控的內容
(一)土地受讓有關信息,包括土地坐落位置、取得價格、取得方式、用途、面積、容積率等。
。ǘ┓康禺a開發情況及相關信息,包括房地產項目名稱和位置、立項、用途、結構、開發面積、成本、費用、施工單位、建設施工進度、預計竣工時間、分期開發情況等。
。ㄈ┓康禺a銷售信息,包括已銷售房地產的名稱、位置、結構、用途、面積、銷售收入、銷售費用、收款方式、收款時間等。
。ㄋ模┩甓愋畔,包括預征土地增值稅情況,土地增值稅清算情況及相關稅種的完稅信息等。
(五)有關購買方信息,包括購買房地產人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聯系方式、購買的房號、面積、單價、總價等。
四、有關工作要求
。ㄒ唬└骷壍胤蕉悇諜C關要加強對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監控工作的領導,明確人員負責重點稅源戶監控管理工作。要加強與房屋、土地、規劃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時獲取有關土地出讓、房地產立項、開發、預(銷)售等信息,從源頭上做好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的監控管理工作。
(二)各級地方稅務機關要充分利用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監控資料,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征管工作。同時,要將掌握的房地產銷售情況,用于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和保有環節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收管理工作,實施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
(三)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在開展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監控工作中,要按照減輕納稅人負擔、減輕基層稅務機關負擔的原則,加強稅務機關已有數據信息的利用。要充分利用稅務機關現有的稅務登記信息、征管信息、重點稅源戶監控等信息,從中獲取相關數據。對于上級稅務機關已經掌握的有關信息,不得要求基層稅務機關報送;對于稅務機關已經掌握的有關信息,不得要求納稅人填報。此外,各部門在數據采集工作中要相互溝通,盡可能統一采集數據。
。ㄋ模└魇《悇諜C關可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情況和開發特點,制定本地區重點稅源戶監控管理辦法。
。ㄎ澹└魇〉胤蕉悇諜C關要將在本地區有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稅務總局監控的重點稅源戶稅源信息(見附件2)及監控情況、省稅務機關監控的重點稅源戶有關稅源信息及監控情況每半年向稅務總局上報一次。省稅務機關監控的重點稅源戶有關稅源信息以“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匯總表”(見附件3)上報。上報內容為截止到12月31日或6月30日的累計情況。上報方式除紙質件外,同時通過FTP上報電子文檔,上報地址為“ 130.9.1.1/CENTRE/地方稅司/一處/土地增值稅/重點戶監控”;上報時間分別為每年的2月15日和8月15日。
。└魇〉胤蕉悇諜C關要在2007年6月底前,將稅務總局負責監控的在本省有房地產開發項目的企業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的累計情況按附件2的要求通過FTP報稅務總局(地方稅務司);同時,稅務總局監控的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公司總部所在省的省地方稅務機關,要上報截至到2007年4月30日稅務總局監控的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在各省(區、市)的開發項目清單(詳見附件4)。
附件:1.稅務總局負責監控的11戶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名單
2.稅務總局負責監控的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信息表
3.。▍^、市)局負責監控的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匯總表
4.稅務總局負責監控的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在各地的開發項目清單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2: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負責監控的10戶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名單
序號 公司名稱 公司總部所在區縣 備注
1 重慶龍湖企業拓展有限公司江北區
2 重慶華宇物業(集團)有限公司高新區
3 重慶魯能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渝北區
4 重慶市金科實業集團東成物業發展有限公司北部新區
5 重慶市新城房地產開發公司渝北區
6 融僑長江(重慶)房地產有限公司南岸區
7 重慶南方集團有限公司高新區
8 重慶業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渝中區
9 重慶貝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直屬局
10 重慶渝高科技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房產分公司高新區
附件3: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負責監控的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信息表
區、縣地方稅務局 單位:萬元、平方米
市局監控的房地產
開發企業名稱 市局監控的房地產
開發企業納稅人識別號
項目編號 該企業在本市(區、縣)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開發企業名稱納稅人識別號 房地產開發項目名稱 土地面積 取得土地價格 建筑面積 開發成本 開發費用 已繳納的有關稅金 項目可售
面積情況 項目已售
面積情況 項目銷售收入情況 預繳土地增值稅情況 普通住宅預征率清算應補(退)稅款金額
可售建筑面積 其中:普通住宅面積 累計已售面積 其中:普通住宅面積項目總銷售收入 其中:普通住宅銷售收入 預繳稅款金額 其中:預繳普通住宅金額
1 2 3 4 5 6 7 8 合計 ——- ——- ——- ——-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人: 填報時間:
填表說明:
1.本表由區縣(自治縣)稅務機關負責填報,報送時間為每年2月1日和8月1日,其中2月1日上報截至上年12月31日的累計情況,8月1日上報截至上半年的累計情況。
2.該企業在本市(區、縣)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開發企業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按照稅務總局監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本地區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納稅人稅務登記證填寫。房地產開發項目名稱按照開發項目立項批復內容填寫,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直接開發、其下屬公司開發及投資項目等;土地面積按土地使用權證書內容填寫;取得土地價格按納稅人為取得該房地產開發項目所需要的土地使用權而實際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及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之和填寫;建筑面積、開發成本、開發費用、已繳納的有關稅金按實際情況填寫。
附件4: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負責監控的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戶匯總表
省(區、市)地方稅務局 單位:萬元、平方米
序號 納稅人基本情況 在建項目情況 在售項目情況 已清算項目情況
納稅人名稱 納稅人識別號 營業 收入 年度 利潤 在本省(區、市)開發項目數量項目
數量 建筑面積 其中:普通住宅建筑面積 項目 數量 已銷售建筑面積 其中:普通住宅銷售面積 銷售收入 其中:普通住宅銷售收入 已預繳土地增值稅稅款 其中:預繳普通住宅稅款 項目數量 清算面積 銷售 收入 項目實際應繳納土地增值稅清算 應補(退) 稅款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計 ——- ——-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人: 填報時間:
填表說明:1.本表報送時間為每年2月1日和8月1日,其中2月1日上報截至上年12月31日累計情況,8月1日上報截至上半年累計情況。
2.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按納稅人稅務登記證記載內容填寫;營業收入按填報數據所屬期限填寫該企業半年或全年的營業收入;年度利潤按年填寫。項目實際應繳納土地增值稅填寫清算土地增值稅時按規定計算實際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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